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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教育
教育部各司局、各有关直属单位 , 四川省各市( 州)人民政府 , 省政 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
职业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必须高度重视、加快发展。长期以来,成都市坚持把职业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系统谋划,统筹推进,取得显著成效。随着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建设加快推进,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需求与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之间的结构性矛盾愈加凸显 , 职业教育发展合力和活力不足、职业院校布局结构与产业功能区和产业生态圈融合不够等问题亟待解决。教育部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决定,共同推进成都公园城市示范区职业教育融合创新发展,并制定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建设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推动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坚持把职业教育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优化职业教育管理体制,构建纵向贯通、横向融通的“全生命周期”职业学校教育和培训格局,推进职业教育与产城融合发展、创新发展,为建成成都公园城市示范区提供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支撑,为全国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探索经验。
(二)建设目标。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目标导向,通过内外融合、主体融合、功能融合的“多元融合”,探索形成具有地域特色、可复制可推广的职业教育发展模式。
——创新市域统筹管理体制,统筹市域各级各类职业教育和培训资源,打造共建、共治、共享“三共一体”的协调发展高地。
——紧扣产业生态圈、产业功能区,重塑职业教育“地理”,适应公园城市发展样态,打造公园、家园、校园、产业园“四园同构”的产教城融合发展高地。
——匹配国家中心城市发展能级,打造践行新发展理念的“中国匠谷”,努力建成人才谷、创新谷、产业谷、就业谷、智慧谷一体化同步建设的发展高地。
——适应现代产业发展需求,坚持职业教育和培训并重,创新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打造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高地。
二、创新体制机制,激发职业教育发展活力
(三)构建市域统筹管理体制。打破学校类型界限和条块分割的藩篱,支持成都开展“市域统筹、分级负责、共建共治”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省级试点,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区域改革合力。在现行行政管理体制不变的前提下,由相关主管部门共同统筹市域包括技工学校在内的中职学校,实现专业布局、考试招生一体化管理。统筹市域高职院校资源,引导其面向成都市“5+5+1”产业体系新增或调整专业,通过项目支持和共建特色(产业)学院、实习实训基地、创新创业基地等,联合培养人才。
(四)优化职业院校用人机制。探索“自主聘用、动态管理、绩效激励”的用人机制。符合条件的业界优秀人才担任专任教师,可通过考察(考核)方式招聘。鼓励按不少于编制数的25%聘请企业管理人员、行业专业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等担任兼职教师,支持职业院校引进行业企业技术技能拔尖人才担任产业教授。职业院校通过校企合作、技术服务、社会培训、自办企业等取得的创收收入,主要用于教育教学发展支出,剩余部分可作为职业院校绩效工资经费来源,超出原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基数部分,可按程序申报后核增不纳入基数的绩效工资总量。职业院校教师依法取得的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计入当年本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但不受总量限制,不纳入总量基数。
(五)完善职业教育投入机制。优化教育支出结构,新增教育经费向职业教育倾斜。建立“基本保障+发展专项+绩效奖励”投入机制。健全职业院校生均拨款制度,构建财政拨款与职业院校改革发展绩效挂钩的激励机制,力争到2022年,中职学校生均财政拨款经费(不含免学费补助、其他对学生个人的各种资助性资金、教育基本建设财政拨款、其他一次性专项项目)不低于8000元/年,生均财政公用经费拨款标准达到普通高中的1.5倍及以上,高职院校生均财政拨款水平不低于15000元/年。区(市)县设立职业教育专项资金,健全市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稳定增长机制。优化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出结构,加大对职业教育办学条件、人才培养、产教融合、学校文化等项目支持力度。将职业院校办学水平作为综合奖补的重要依据。支持学校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三、强化育训并举,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六)提高学校办学水平。整体提升中职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水平,到2022年所有中职学校全部达到国家设置标准。支持3至5所中职学校试办技术高中。实施市级高品质中职学校建设计划,培育遴选10所高品质中职学校。启动高水平专业(群)建设计划,重点建设20个高水平中职专业群、30个高水平高职专业群。支持在蓉进入“双高计划”的符合条件的高职院校在骨干专业试办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在蓉省属本科高校转型为应用型本科高校。支持国家开放大学将成都开放大学作为重要的改革试验点,统筹多种资源,探索职业教育、继续教育(包含开放教育、社区教育、老年教育)融合发展的新模式。将符合条件的技师学院按照高等学校设置制度规定纳入高等学校序列。支持成都大学建设特色鲜明、国内一流的应用型城市大学。
(七)畅通人才成长通道。支持成都组建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在优质中职学校设立分院,培养五年一贯制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实施职业教育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计划,试点长学制高端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采用联合培养或分段培养方式,加强中职与高职专科、高职专科与本科贯通培养。聚焦重点产业需求,按照专业大致对口原则,支持在蓉应用型本科高校加大招收中高职毕业生的力度,并按照有别于普通高考、能满足培养需求的原则调整文化素质考试内容,进一步提高职业技能考试成绩在录取中所占权重,原则上不低于50%。深入实施“9+3”免费职业教育和“9+5”中高职贯通计划,为民族地区提供人才支撑。做好1+X证书制度试点,推进“1”和“X”的有机衔接,探索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落地工作机制及学习成果转换办法。
(八)深化“三教”改革。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深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建立符合中职学校教师职业特点的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审制度。实施职业院校教师专业化提升工程,依托“双高计划”院校和大中型企业建立20个高水平“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和50个教师企业实践基地。到2022年,培育卓越校长20名、卓越教师100名,建设市级教师教学创新团队50个。严格选用教材,紧扣区域重大产业开发一批新型活页式、工作手册式教材。以“互联网+职业教育”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建立市级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100门职业教育在线开放课程。研制学业质量标准,定期对学生学业质量进行监测。
(九)加强技术技能培训。建设一批“最成都·市民课堂”基地,启动“川菜名厨”“蓉城家政”“天府茶艺”“锦城蜀绣”等特色技能的常态化、菜单式培训,传播天府文化,提升市民生活品质和品位。开展针对退役军人、返乡农民工、失业人员、残疾人、因灾致贫人员等群体的技能培训。探索大国工匠成长成都模式,打造一批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职工创新工作室、技能大师工作室。加快“互联网+公共就业创业培训”“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平台建设。支持成都设立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分赛区。
四、深化产教融合,优化人力资源供给
(十)创设产教融合发展环境。创建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培育和认定一批产教融合型功能区、产教融合型企业、产教融合型学校,给予“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组合式激励。设立产教融合发展基金,加大校地、校企合作培养产业发展人才力度,鼓励成都市规模以上企业单独或者联合设立产教融合投资基金,发挥“校行企”资源集聚效能。打造统一高效、共建共享的产教融合综合信息平台,向各类主体提供精准化信息发布、检索、推荐和其他相关服务。部省共同组建西部地区产教城融合研究院。
(十一)打造产教城融合园区。按照开放、融合、共享理念和“四园同构”思路,建设国际职教城和国际合作教育园,打造集人才培养、生产服务、技术研发、文化传承、国际交流于一体的“中国匠谷”。鼓励高校、科研院所、行业及有实力的企业在职教城、教育园及产业功能区建立产业技术研究院或兴办职业院校。支持应用型本科高校和职业院校整体迁址到职教城、教育园或设立校区。新建职业院校及新增校点优先在产业园区布点,让学校建在功能区内,让专业办在产业链上。建设产教融合区块链大数据中心。
(十二)创新“政行企校”合作模式。深化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通过资源集聚和叠加效应,激发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探索专业职教集团实体化办学模式,打造3至5个全国示范性职教集团(联盟)。鼓励在蓉大型国有企业、大型民营企业、行业领军企业、产业园区与职业院校共建产业学院(二级学院)或培训机构,鼓励企业与学校合作办专业,支持行业企业托管领办职业院校并冠名挂牌。深化厂中校、校中厂校企合作办学模式,建设跨企业培训中心。全面推进现代学徒制和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支持建设3至5个具有辐射引领作用的国家级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
五、拓宽服务功能,提升职业教育发展能级
(十三)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加大涉农职业院校和涉农专业建设。面向高素质农民、村组干部“按需定制”技能培训,培育一批乡村产业带头人、职业经纪人、农业职业经理人和高素质农民。服务具有蜀风雅韵、茂林修竹的城镇、乡村社区场景建设,培养乡村“农商文体旅”融合发展人才。
(十四)推动区域协同发展。依托“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职业教育协同发展联盟”,推动成渝地区职业院校订单式培养人才,推进“双师型”教师一体化建设,共建一批实习实训中心、产业学院、校地企合作平台、职业教育技术创新及转化中心。充分利用成都天府新区和重庆两江新区在航空枢纽、中欧班列方面的互补优势,合作培养航空、跨境铁路运输领域的高素质技能人才。围绕成德临港经济产业带、成眉高新技术产业带、成资临空经济产业带,建立以成都都市圈为主体的“成德眉资”产教融合共同体,探索跨区域的“研发+生产”“产品+市场”合作模式。
(十五)扩大对外交流与合作。支持在成都设立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二类中心,成立“全球技能学院”,组建国际产教联盟。聚焦成都发展需求,支持在职业教育领域开展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引进国(境)外高水平、高质量的应用技术大学、职业教育机构。配合企业“走出去”,在海外尤其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与企业共建一批“鲁班工坊”,面向当地员工开展技术技能培训和学历职业教育,传播“蓉派技艺”。举办职业教育国际论坛、国际博览会。
六、营造环境氛围,促进职业教育健康发展
(十六)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待遇。组织清理调整对技术技能人才的歧视政策。在就业创业支持政策中,加大对技术技能人才就业创业的支持力度,符合条件的职业院校毕业生在落户、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招聘、职称评审、职级(岗位)晋升等方面按规定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快推进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与职称有关政策的衔接,促进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相互贯通。评选“成都工匠”,健全与国家、省级工匠人才选拔的衔接机制,分批组织代表赴职业教育发达国家开展技能提升培训。对高技能领军人才在落户、住房、就医、子女教育等方面提供支持,激励广大青年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
(十七)提升职业教育研究水平。成立成都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在电子信息、装备制造、数字经济、现代农业等重点产业领域建立行业指导委员会,发挥研究评价作用。加强职业教育教研机构建设,组建专兼结合的教研员队伍和教学指导委员会。引入高水平职业教育科研院所设立研究基地,在成都大学建立职业教育研究中心。安排经费支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理论实践研究,总结经验做法,及时宣传推广。
(十八)增强职业教育社会影响力。推动修订《成都市职业教育促进条例》。打造“技能公园”,将职业院校建设成为蕴含城市精神、融入产业社区的文化地标。在职业院校建设小型产业博览馆、工业文化展览馆、“蓉派技艺”体验馆等场景。举办国家职业院校学生作品博览会,设立学生作品转化中心。办好“职业教育活动月”“职业教育成果展”,开展“成都工匠进校园”“劳模进校园”“优秀职校生校园分享”等活动,营造“崇尚一技之长、不唯学历凭能力”的社会氛围,增强职业教育社会吸引力和影响力。
七、加强组织保障
(十九)加强党对职业教育的全面领导。 坚持 以 习近平总书 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 , 坚持和加强党对职业教育事 业的全面领导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保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正 确方向。 充分发挥党组织在职业院校的领导作用 , 全面落实党委 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 健全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 充分发挥 院( 系) 党组织在院( 系)重大办学问题上的政治把关作用 , 牢牢把 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 ,将党建工作与学校事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考评。 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 指导职业院校上好思想 政治理论课 , 推进职业教育领域“ 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 使各类课程与思想政治理论课同向同行 , 努力实现职业技能和职 业精神培养高度融合。 加强职业院校党支部建设 , 有效发挥党支 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 推进学校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和学生会组织建设。
(二十)建立部省共建协调推动机制。建立由教育部部长和四川省省长任组长, 教育部分管副部长、四川省分管副省长、成都 市市长任副组长,教育部相关司局和 四川省政府及成都市委、市政府有关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负责统筹协调推进成都职业 教育改革发展。组建由教育部职成司司长、四川省政府相关副秘书长、四川省教育厅厅长、成都市分管副市长牵头的工作专班 , 负责具体推进工作。充分发挥四川省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统筹协调作用,研究解决推进成都公园城市示范区职业教育发展中的问题。四川省人民政府把职业教育作为对成都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 职责督导评价的重要内容; 成都市把职业教育作为对区( 市、县) 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的重要内容 , 评价结果作为对政府及有关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奖惩的参考依据。建立责任明晰、措施具体、程序严密、配套完善的容错纠错制度体系。
教育部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21 年 4 月 15 日